昨天,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更名为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并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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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国祥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斌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边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安亚为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扬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朱勇为扬州市数据局局长;
李宁为扬州市统计局局长,免去其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
胡春风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其龙的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集成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刘莉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益松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尹晓涛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涛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文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顾国先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祥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金晶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冯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4月25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玉彩、张荣斌、徐梅萍、姚春园、单小丽、钱顺、朱建、潘丹、李霞、陶权、王载川、王丹丹、孙晓柒、孙丹丹、居玮、纪勇、周霞、穆欣、冯松华、汤雨、周玥、刘荣荣、雷仲德、杨正松、苏凯、陈琴、盛江山、陈凤、翁小婷、解园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